查看原文
其他

国务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服务机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5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节选相关章节内容:
三、突出重点环节
10.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1.重点人群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可阅读文件全部内容


(国务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05-08)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